人参根粉 人参茎叶粉
【植物来源】本品为五加科植物人参Panax ginsengC.A.Mey.的干燥根及根茎经加工制成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黄白色或淡黄色的粉末;微臭,味苦;具吸湿性。本品在甲醇或乙醇中易溶,在水中溶解,在乙醚或石油醚中几乎不溶。
【检测方法】UV
【质量标准】
【检查】粒度 依法检查(附录Ⅺ B第二法),能通过120目筛的粉末不少于95%。
干燥失重 取本品,在105℃干燥至恒重,减失重量不得过5.0%(附录ⅨG)。
总灰分 不得过6.0%(附录Ⅸ K)。
炽灼残渣 不得过6.0%(附录Ⅸ J)。
重金属及有害元素 照铅、镉、砷、汞、铜测定法(附录Ⅸ B)测定,铅不得过百万分之三;镉不得过千万分之二;砷不得过百万分之二;汞不得过千万分之二;铜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。
有机氯农药残留量 照农药残留量测定法(附录ⅨQ有机氯农药残留测定)测定:六六六(总BHC)不得过千万分之一;滴滴涕(总DDT)不得过百万分之一;五氯硝基苯(PCNB)不得过千万分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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